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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加個微信吧!边@儼然已成為時下人們社交的流行語,隨著微信的日益普及,人們通過微信進行工作學習、交友聊天、購物消費,微信似乎已經(jīng)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微信平臺中頻繁的經(jīng)濟往來,引起了不法分子的覬覦,他們利用微信進行各種詐騙犯罪,并形成了各式的套路和陷阱,令人防不勝防。 近日,天津市寧河區(qū)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利用化肥詐騙他人數(shù)十萬余元的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五年、三年有期徒刑。 天津市寧河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指控,2017年9月份,被告人王某、馮某預謀使用由馮某提供的姓名為“梁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由王某通過手機微信聯(lián)系購買化肥的人,虛構能夠提供化肥的方式騙取對方錢財,得手后由馮某持卡去銀行ATM機取錢、贓款二人平分。 2017年10月3日18時許,趙某被騙,成為王某的微信好友,向其購買化肥。10月4日12時許,王某將“梁某”的銀行卡號發(fā)給趙某,騙取趙某匯入貨款10000元。 2017年10月3日中午12時許,王某再次以同樣的手段,讓楊某信以為真,通紅微信向其購買化肥。10月4日9時許,蒙在鼓里的楊某向“梁某”的銀行卡內(nèi)匯入貨款8320元。 2017年10月5日中午12時許,被告王某故技重施,通過微信加付某為好友,取得后者的信任。二人商定,付某以每噸600元的價格向王某購買化肥,其中包含配貨車運費,貨款指定打入上述銀行卡內(nèi)。 隨后,在10月5日至10月9日間,付某先后五次向“梁某”的銀行卡內(nèi)匯入360噸化肥的貨款,共計216250元,后王某在未支付運費的情況下,先后四次向付某交付硫酸銨260噸,造成付某損失60000余元。后贓款被被告人馮某多次持“梁某”的銀行卡取出。 紙包不住火,兩名被告的犯罪行為很快敗露。2017年10月27、28日,王某、馮某分別被傳喚到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馮某詐騙公民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決定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45000元;被告人馮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000元。 警惕!朋友圈這6個“坑” 騙局一:假冒商家,免費送香奈兒口紅 微信朋友圈曾有過某名牌化妝品試用的公眾號發(fā)布信息,火爆一時。不少愛美的女生申請之后,在對方的網(wǎng)頁上填入了自己的聯(lián)系電話和家庭住址,結果不但收到的化妝品是假貨,還為此支付了數(shù)十元的“快遞貨到付費”。警方提示:實際上,大家交的并非快遞費,而是“代收貨款”。也就是說,騙子利用微信朋友圈,打著“產(chǎn)品試用”的幌子做起了虛假銷售的勾當。這種騙術騙的不是運費,而是貨款。騙子以收件人支付貨物運費的名義騙取貨款,網(wǎng)友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將“貨款”當成“快遞費”,上了騙子的當。 騙局二:索要手機號和驗證碼 最近有很多人收到朋友微信發(fā)來消息,告知其手機刷機,號碼丟失,需要該網(wǎng)友的手機號。警方提示:這也是騙子常用的伎倆,一旦騙子進一步要求告知驗證碼時,就更要留心。這種情況的出現(xiàn),往往是因為跟你對話的好友微信被盜,通過盜用的微信,騙子用好友的微信騙取你的手機號和驗證碼之后,就能盜取你的微信。微信被盜后,微信支付、微信好友都將面臨進一步風險。 騙局三:木馬紅包 微信開通錢包后,方便了親友之間通過手機微信來轉(zhuǎn)賬支付?善序_子制造出另一種“紅包”,被害人在點擊的時候,個人信息和與手機綁定的網(wǎng)銀、支付寶就不知不覺地被人盜走了。警方解讀:警方提示,如果遇到有人向你發(fā)送這種“紅包”,千萬別點擊。若不慎點擊,應第一時間關閉手機網(wǎng)絡,然后立刻修改你的網(wǎng)銀、支付寶等密碼,最后去正規(guī)的手機售后部門刷機或重新設置相關系統(tǒng),以徹底刪除這種木馬病毒。 騙局四:盜取好友微信賬戶 騙子通過各種手段盜取微信賬戶,并冒充好友向當事人實施借款等詐騙。警方提示:當您遇到好友通過微信向你借錢、要求匯款時,務必通過電話或見面確認,并定期查殺電腦或手機木馬病毒,及時更新防火墻,謹防被不法分子鉆空子。 騙局五:微信二維碼詐騙 騙子以掃描二維碼,免費領取禮物為誘餌,通過誘使事主掃描二維碼鏈接一個含有木馬病毒的網(wǎng)站,使其自動下載了木馬病毒。木馬就會植入手機,并盜取與手機相關的賬號、密碼等個人信息。警方解讀:騙子在網(wǎng)上下載一款“二維碼生成器”,再將病毒程序的網(wǎng)址粘貼到二維碼生成器上,就可以生成一個“有毒”的二維碼。利用這些二維碼,詐騙分子會將手機木馬病毒植入被害人手機并自動提取相關信息,短短幾秒鐘的時間,手機號、卡號、密碼等私人信息可能就已經(jīng)傳到他人手中。 騙局六:點贊、集贊詐騙 詐騙分子靠“點贊”套取個人隱私信息,商家發(fā)布活動時不透露聯(lián)系方式,僅寫著電話通知,要求參與者將自己的電話和姓名發(fā)給商家,一旦所收集的信息夠多了,這種微信好友就會自動消失。警方解讀:對這種點贊的信息還是先查證一下,必要時打電話先咨詢一下,一旦騙子搜集了足夠的個人信息即實施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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