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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收緊后,是進是退?
正當業(yè)內對近日審議通過的《海南省農藥批發(fā)零售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議論紛紛的時候,5 月11 日山東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將《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此舉意味著農藥大省山東在經過多次修改、征求意見之后,將收緊農藥經營權,實行經營許可制。此外,浙江要求從今年起經營農藥必須具備農藝師資格證書。多省先后提高農藥準入門檻,農藥經營權收緊,對于行業(yè)而言,是進還是退?
事實上,在2004 年之前,我國農藥領域實施的是經營許可制度。2004 年《行政許可法》頒布后,該制度被取消。而隨著農藥經營放開后,農藥經營門檻降低,經營單位數(shù)量猛增,導致農藥市場秩序混亂,假冒農藥、劣質農藥(有效成分不足,甚至為零)直接通向鄉(xiāng)村,禁限用農藥任意使用難以杜絕,違禁、超限、超量使用農藥屢禁不止。最突出的問題就是農藥殘留超標。去年海南的“毒豇豆”事件,更將這些矛盾推向了高峰,這或許也是海南省此次“痛下決心” 的原因之一。據(jù)悉,至2013 年,海南全省僅設2~3 家農藥批發(fā)企業(yè), 注冊資金在1 億元以上,每家設18 家市縣區(qū)域配送中心;設零售企業(yè)205 家左右,原則上規(guī)定每個鄉(xiāng)鎮(zhèn)1 家,注冊資金不低于100 萬元。
對此濟南仕邦農化儀海亮表示,農藥經營再次實行許可制將是未來的一個方向, 如果不專營就解決不了科學使用農藥的問題,而農藥殘留顯然已經成為目前公眾最為關心的話題之一。另一方面,農藥經營許可制將淘汰一批規(guī)模小以及只有規(guī)模沒有質量的經銷商,通過優(yōu)勝劣汰讓優(yōu)秀的經銷商獲得更好的發(fā)展平臺。目前海南只保留2~3 家農藥批發(fā)企業(yè)的做法有點“過”,儀海亮認為,逐步淘汰是比較合理也是更為廣大經銷商接受的做法;蛘卟扇∽呤袌鰷嗜氲姆绞剑瑢r藥經銷商提出一定的要求,不能給錢就辦證,而是要通過提高經銷商素質等手段,提高經營門檻。
摘自《農資導報》 2011-05-24 農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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