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制劑為什么不能隨便混用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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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5-3-30 14:59:00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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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藥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擴大防治范圍,節(jié)省人力、物力。但混用不是簡單的混合,需要遵循一定的科學道理和原則。有些莊稼醫(yī)院以銷藥為目的,竟然也開起了大處方。象配中藥一樣將近十種藥肥配在一塊地施用。造成了一定的藥害。農藥混用的基本原則是:

  1、混用后化學性質不變,也就是不能導致有效成份的分解失效。酸性農藥不能與堿性混用;有些農藥在酸性條件下可以分解,很多農藥不能和含金屬離子的藥物混用。所以農藥混用首先要研究其化學結構,通過合理的實驗證明其混合后的藥物效果。

  2、混用后物理性能保持不變,如果農藥混合后產生分層、絮結和沉淀,這樣的農藥不能混用。另外混合原有的氣化性、懸浮性降低,出現(xiàn)結晶,也不能混用。所以混用前應先取少量混合實驗。

  3、藥劑混用不能品種繁多。因為多種農藥混用難免會出現(xiàn)不良后果,所以農藥配用兩三種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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