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農資新模式運營規(guī)章制度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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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5-28 18:55: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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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宗旨
一、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弘揚社會正氣,倡導科學精神。農民科技網各(市)縣農業(yè)技術服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通訊員之家、農民讀者之家,通過有文化、愛寫作以及有頭腦、講科學的發(fā)家致富帶頭人,積極組織有益活動,豐富農民勞動之余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農民素質,推動新農村建設。
二、為了提高通訊員收入水平,經研究決定,只要是由農民科技網品牌支持的產品都會優(yōu)先讓通訊員優(yōu)先銷售和經營,銷售原則以點帶面,自己先用,在推薦親戚鄰居使用,農民科技網會給予你相應的報酬見附表。
三、業(yè)務及活動
1、組織通訊員積極為農民科技網采寫農民喜聞樂見的稿件。
2、配合農民科技網在當?shù)氐霓r民科技資訊報紙發(fā)行、宣傳和采訪等活動。
3、把農民對各種信息技術的需求及愿望、讀者對報紙的意見及建議,及時反饋給農民科技網總部,以便改進工作,更好地服務“三農”。
4、替農民代言,真實反映民情民意,協(xié)助各級政府及組織化解矛盾。
5、每周定期舉辦讀報、評報、用報座談會,交流寫作及致富經驗,并把會議成果通過報紙傳遞給所有讀者。
6、協(xié)助組織并參與農民科技網的專家顧問下鄉(xiāng)進村送科技服務活動。
四、申請成為農民科技網通訊員條件
1、條件:承認本章程、遵紀守法、熱心新農村建設、愿意為當?shù)剞r民義務服務的、能夠按照總部安排的工作完成的、有強烈致富欲望的人均可報名參加。
2、程序:農民科技網每年召開的優(yōu)秀通訊員表彰大會,由各縣(市)農民科技網委員會推薦申請,并交一寸相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個人簡歷一份、村委會證明一份,建立通訊員檔案,正式成為通訊員。
3、通訊員的權利:
每年按業(yè)績評定優(yōu)秀通訊員(包括寫稿+業(yè)務)并頒發(fā)證書。
通訊員可優(yōu)先刊登作品,農民科技網根據(jù)通訊員業(yè)績大小,提供不同的免費旅游、學習等服務。
通訊員有權利申請進入農民科技網總部的領導機構,對農民科技網領導人員及其日常工作有監(jiān)督、批評、建議的權利。
五、通訊員的義務:
通訊員必須服從農民科技網總部安排,每周到本縣個鄉(xiāng)鎮(zhèn)委員會學習農業(yè)技術和農民科技網最新工作安排,不能達到標準者,取消其通訊員資格。
積極參加農民科技網組織的各項活動,遵守活動秩序,服從活動安排,協(xié)助委員會籌備的各項活動。
遵守農民科技網其它有關規(guī)定。
六、通訊員五不準
不準以農民科技網的名義收取其他單位會費。
不準從事有償新聞等違背新聞職業(yè)道德的活動。
不準擅自進行負面問題的采訪。
不準以農民科技網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不準以農民科技網的名義組織未經總部批準的集體活動。
七、7種人不能加入農民科技網成為通訊員
   1、有犯罪前科的人。
    2、在其他新聞單位兼職駐地負責人等職務的人。
    3、不能組織起面向農民的服務活動的人。
    4、無故不參加各(市)縣農民科技網年終大會一次或者雖然請假但有兩次以上不參加年終大會的人。
    5、違反農民科技網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作出現(xiàn)重大失誤或給農民科技網帶來負面影響的人。
    6、半數(shù)以上通訊員投反對票的人。
    7、三個月內不做任何工作,業(yè)績空白的人。
八、各(市)縣委員會組織機構
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書長1名,各鄉(xiāng)鎮(zhèn)或分區(qū)負責人設置與縣級相同。主任對委員會的決策有否決權,總領委員會的發(fā)展方向,對全體通訊員負責。
九、委員會的換屆及人員任免
換屆:1、各縣(市)委員會的發(fā)起人(主任)與副主任及秘書長為第一屆組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2、委員會從成立第二年起每兩年進行一次換屆,由委員會主任組織,全體通訊員共同參加,時間是當年的12月中旬。
3、換屆方法:按業(yè)績及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定奪,按業(yè)績好壞安排職位。
4、第一屆各縣(市)委員會主任由總部指定,在農民科技網和農民科技資訊報公示10個工作日的方式任用。
5、第二屆之后的新任主任需要提交新的工作計劃,上任2周后開始施行。
6、換屆后各委員會主任及工作人員采取網站、報紙版面公示。
十、人員任免:
每年進行一次業(yè)績考核及匯總,業(yè)績考核嚴重不合格者,由主任、副主任及秘書長開會討論其任免,并上報至農民科技網總部。
    十一、委員會運營措施
1、由主任統(tǒng)籌,在征得農民科技網總部同意的前提下,可適當爭取企事業(yè)單位的贊助,作為活動經費,開支必須透明公開。
七、章程的修改及解釋
本章程由農民科技網制訂,各縣(市)技術服務委員會可提出修改意見,經農民科技網總部審核同意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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